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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4-04 11:28:3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《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防发.(2023) 1号)和苏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苏防控办 (2023) 6号)要求,为有效落实防控措施,避免流感、新冠、诺如、水痘等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保障广大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,特制定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。

一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

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特点,提高责任意识,坚持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严格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 等法律法规和防控方案要求,加强沟通协调,全面督促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。建立由党总支书记、校长翟任重任组长,分管校长吴佩芳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同志、各年级组长担任成员的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决策,明确职责任务,制定完善工作方案,确保各项措施有序、有效实施。全面动员,全体师生高度重视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。全员参与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。

二、进一步规范疫情监测与报告

   学校晨(午)检以及上课期间发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的学生,首先在卫生(保健)室临时隔离、做好基本信息和发病情况登记,班主任老师立即通知监护人,尽快就诊。隔离期满、经校医确认后方可复课或复园。由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登记上报,短期内学校学生因病缺勤/缺课异常增多时,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发生流感样、新冠、诺如等疫情时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,协助疾控流调人员搜索可疑病人、采集相应标本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治疗、早处置、早控制,严防在校园传播和流行。

三、做好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

发生学校聚集性疫情后,学校要按照《江苏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》(苏校防组(2023) 2号)、《江苏省学校和幼托机构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(试行)》(苏卫办疾控(2019) 21号)、《苏州市学校和幼托机构流感防控方案(2018年) 》等相关方案要求,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密切接触者追踪,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聚集性疫情暴发期间,学校要减少集体活动。根据实际情况,可减少或停止学校的集体活动,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发病学生、员工接触,避免全体或较多人员集会。对于需要采取停课等措施的,经学校上报疾控中心和园区教育局,由疾控中心和园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专家,精准研判和分析决定,防止疫情扩散。疫情解除后,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

四、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

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,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。校医、保安、保洁和食堂工作人员等上岗时应佩戴口罩。师生员工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,应尽快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,就医排查,不得带病工作或学习;若为阴性,在校期间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直至症状消失。如学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,该感染者所在班级学生、与该感染者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应连续5天佩戴口罩,做好健康监测;提倡就近班级学生、老师佩戴口罩。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后,按照当地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佩戴口罩。如当地出现疫情流行,恢复师生员工校内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。

学校要督促教职员工积极接种、强化新冠病毒疫苗;倡导师生积极接种流感疫苗;做好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水痘疫苗的查漏补种。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后,综合评判后及时开展应急免疫或预防性服药。学校要注意保持教室、宿舍、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,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新鲜。公共场所应定期打扫卫生,保持环境清洁。建立卫生巡查、抽查、督查制度,定期进行教室、食堂、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及消毒、通风工作,清除卫生死角。、

 

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学校

2023年3月10日



终审:陆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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